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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app登录入口 浙江省湖州中院院长沈晓鸣:绿水青山间 司法勾勒生态画卷

发布日期:2026-01-26 12:11    点击次数:195

开云app登录入口 浙江省湖州中院院长沈晓鸣:绿水青山间 司法勾勒生态画卷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并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二十年前,习近平同志考察湖州市安吉县,在余村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二十年久久为功,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司法力量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为“两山”理念诞生地法院,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何将“两山”理念融入司法实践,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护航绿色发展?本期司法访谈,我们邀请到湖州中院院长沈晓鸣分享他们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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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治护航。据了解,近年来,湖州法院在环资审判工作中做了很多创新探索,湖州中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库收录。2021年5月,“法护生态”集成应用亮相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湖州经验”得到高度肯定。沈院长,请您介绍一下,持之以恒做实这项工作背后的深层动因?

沈晓鸣: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一直以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湖州是“两山”理念的诞生地。对湖州法院而言,这既是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最大的政治责任。湖州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走“两山路”,打“生态牌”,把绿色作为湖州法院最鲜明的司法底色,贯穿法院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记者:随着“两山”理念的深入实践,环境资源保护已成为司法工作的重要课题。请您结合湖州法院在环资审判领域的具体探索,介绍一下近年来环资审判的机构建设、机制创新以及工作成效。

沈晓鸣:美丽中国建设对环资审判工作的专门化、专业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年,我们从专门化建设入手加强环资审判工作,在全市法院相继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全省率先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并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为加强生态环境一体保护、系统治理,湖州法院还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制度。2019年,由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试点对全市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进行“四合一”集中管辖。2021年,在总结两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湖州法院又创新构建了“全域集中+重点区域指定”的管辖模式,赋予管辖制度更大的灵活性,为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提供了新的思路。

集中管辖以来,我们坚持立足审判,以更强担当践行司法使命。大力实施审判精品工程,高质量办理环境资源案件。17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其中7个案例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1个案例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库收录。充分发挥“首案”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审理全国首例违法使用“COD去除剂”干扰监测设施污染环境案并以司法建议的方式推动源头治理,相关做法被央视新闻报道。我们坚持规范引领,以更新理念建强制度堡垒。将环资审判新理念落实到具体规定,制定《关于环境资源案件禁止令的适用办法》《技术调查官参与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暂行办法》等指导文件20余个,细化案件处理规程,提升审判质效。其中禁止令适用办法的主要内容被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规则吸收。我们坚持善作善成,以更高标准擦亮环资审判品牌。“森林法官”等工作机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环资审判工作经验多次在全国性、区域性会议上作交流,我们着力打造绿色司法保护体系,从传统的生态环境保护向一体化服务保障“优美生态环境、优良人文环境、优质营商环境”迭代,同步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记者:环境资源保护是一个复合型难题。刚才您提到,湖州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那么,贵院在推进环资审判“三审合一”的模式中遇到了哪些困境和挑战,又是如何有针对性地解决的?

沈晓鸣:难题之一,是案件处理中如何统筹考虑刑事犯罪惩处、环境侵权赔偿、生态修复责任承担等问题。这就需要积极探索符合环资审判司法规律的新的裁判规则,比如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兼具民事违法与刑事犯罪双重属性,司法实践中诉讼程序如何有效衔接。在浙江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两案中,湖州中院和南太湖法院在分别受理的情况下,加强上下联动,采取“先民后刑”诉讼衔接模式,有效推动违法行为人积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在后续刑事案件处理中,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纳入量刑情节,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难题之二,是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如何贯彻好“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生态环境修复的最佳效果。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传统替代性修复方式难以满足现实司法需要的客观情况下,我们探索“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生态特色,落地“司法碳汇公益林”等共富项目,将赔偿义务人认缴的司法碳汇金因地制宜用于乡村生态保护、生态经济发展,以碳汇修复方式有效填补司法实践空白。目前,已在132件环资案件中累计核算碳汇价值115万元,完成596亩树林养护更新、332亩湿地扩容。

难题之三,是如何解决环境资源案件技术专业性强,而评估鉴定机构少、成本高、时间长的问题。湖州法院积极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在一起噪音污染环境案件中,针对损害数额难以确定的实践难题,创新引入技术调查官,聘请浙江海洋大学3名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估实验,建立残骸推算活体重量的计算模型,得出损失数额,当事人服判息诉,效果良好。南太湖法院建立“稻香法庭”工作机制,开云app打造涉农土地类纠纷多元化解的前沿阵地。紧盯耕作层土壤剥离、水稻减产损失鉴定等问题,协调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证据固定、稻农研究员协助参与评估鉴定等工作,有效减少当事人司法诉累,办案时间同比缩短45天。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湖州法院是如何在环资审判中统筹兼顾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

沈晓鸣:我们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把守护绿水青山生态之美、服务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环资审判工作目标。2023年3月,湖州中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构建绿色司法保护体系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意见》,重点实施法护环境提升、法助产业发展、法促城乡融合、法治引领示范、司法惠民利民、共治共享协同六大工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态环境权益需求,以绿色生态之美驱动经济发展之美。

聚焦“绿色破产”团队建设提升审判专业化。湖州法院积极建立绿色审判队伍,建立“绿色破产”工作机制,跨庭室成立由破产、环资法官组成的专业审判团队,破产法官担任承办人,指导管理人有序推进破产程序,环资法官作为合议庭成员提供专业性意见,将绿色理念融入破产审判全流程,以司法“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截至目前,湖州法院已通过破产审判引导20家企业成功绿色转型,56家企业及时退出市场,共释放土地231.2亩、房屋15.5万平方米,保障2000多名职工合法权益。

持续创新“绿色破产”新路径助企新生。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中,湖州中院创新在上市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引入ESG评价指标,从环境影响、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三大维度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审查企业经营方案、助推通过重整平台引进产业投资人。同时,创新设置“环保承诺”投资制度,要求投资人签署环保承诺书,在经营方案中对严格控制污染、逐年增加环保技术改造经费、推进绿色新能源生产体系建设、布局绿色环保新材料领域等作出承诺,保障其产、供、销经营全链条绿色转型。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该公司兑现绿色发展承诺,2023年绿色创新研发投入1.03亿元,同比增长14.53%,市值亦较上年大幅增长了180%,企业治理和发展方向得以改善,全面实现绿色转型升级。目前,湖州法院已要求投资人签署环保承诺书15份,并会同环保部门联合监管,承诺内容均全部兑现。

重点关注破产企业绿色权益的保护运用。在重整程序中,对于破产企业享有的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绿色权益,积极探索市场化配置体系,通过合理评价市场价值,促进环境资源权益实现市场化变现。在湖州永升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永升公司因“环保处罚+资金链断裂”申请破产,但若一破了之,排污资质将被注销,多年经营资源也将付诸东流。法院通过“环保整改+和解偿债”,指导破产管理人将企业持有的排污资质等无形资产作为绿色资源予以保留,促进绿色要素流通,同时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更新环保设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解完毕后,企业普通债权清偿率由0跃升至84%,永升公司也走上了绿色转型道路。

记者:2025年是“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党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专门提到要“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也指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贵院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这些重大决策部署上,做了哪些工作?还有哪些新的工作规划与展望?

沈晓鸣: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湖州法院持续拓展环资审判工作的广度与深度,着力打造“人文江南·司法守护”工作品牌,织密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网。湖州中院指导全市法院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的菰城等人民法庭设立6个文化遗产巡回审判点,在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红色文化遗产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等重点文保单位设立7个司法保护基地,围绕湖笔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立7个特设共享法庭,初步形成了全面覆盖、各有侧重的“一点一地一庭”司法保护地图,以司法之力守护好宝贵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同时,前移保护关口,积极探索保护令、禁止令等预防性司法举措,发出全省首份农业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推动文脉传承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此外,湖州中院与公安、检察、文旅、住建等部门联合签署《湖州文化遗产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倡议书》,建立信息共享、智库共用、基地共建等工作机制。湖州法院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等节点开展“法护千年农遗”“当法治邂逅非遗”等主题活动,发布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自觉争当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传承者、推广者。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新起点上,湖州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的理念,以“三个支撑点”全力推进环资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首先,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探索完善环资审判规则体系,落实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其次,要构建绿色司法体系,持续拓展环资审判职能,实现从法护生态环境向一体保护优美生态环境、优良人文环境、优质营商环境蝶变,全面助推社会经济绿色转型。再次,要同步抓实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加快建设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梯队,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环资审判队伍。

在我国的四级法院组织体系中,四百多个中级人民法院不仅要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还承担着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的重任,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展现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宣传报道好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亮点,人民法院报“司法访谈”栏目,特开设子栏目“中级法院院长访谈”,约请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分享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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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屠少萌 余建华 | 通讯员:徐旭芬 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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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段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