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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app登录 说法讲理丨史上最严养犬新规!一文读懂法律 “硬约束”

发布日期:2026-01-23 01:41    点击次数:132

开云app登录 说法讲理丨史上最严养犬新规!一文读懂法律 “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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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广西佳宾律师事务所律师 宁苑棋(右)

目前我国养宠家庭规模已超1亿户,宠物数量突破1.2亿只。现实生活中,个别养犬者文明素养欠佳、法律意识淡薄,遛狗不拴绳、宠物夜间狂吠扰民、大型犬违规出行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打乱了小区的宁静,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更在无形中破坏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与安全,政府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养犬行为划定边界。尤其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养犬相关问题作出进一步细化规范,被不少人称为“史上最严”养犬新规。今天,我们就聚焦“文明养犬”这一民生热点,和大家一起来解读新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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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八十九条专门为养宠行为划定了“红线”。这意味着,从今年开始,养宠不再是一户人家的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与邻里和谐的“法律题”,您先给我们讲讲新规的核心变化吧?

好的。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就是把养犬行为的规范从“道德倡导”进一步升级为“法律约束”,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各地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登记办法,形成了一套“养、管、罚、维权”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简单来说,以往很多不文明养犬行为,更多是靠邻里协商、物业劝阻,缺乏刚性约束;现在不同了,像遛狗不拴绳致伤人、宠物长期扰民拒不整改这些行为,都明确纳入了治安处罚的范畴,这也让依法维权有了更坚实的依据。今天我们就结合几个典型案例,把这些法律红线讲清楚,也给大家梳理遇到纠纷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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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宁苑棋

主持人

其实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新规落地后,哪些养犬行为会被明确处罚?处罚力度又有怎样的区分?比如我们谈的最多的“遛狗不拴绳”。

遛狗不拴绳是养犬纠纷中最常见的诱因。我给大家分享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嘉宾宁苑棋

案例一

2024年5月,李某在某市重点管理区小区内遛成年金毛犬时,未按规定佩戴牵引绳,仅徒手跟随。恰逢张某带3岁孙子在广场玩耍,金毛犬突然挣脱控制冲向孩子,致孩子受惊摔倒,额头、膝盖擦伤,还出现夜间惊厥等情况。张某要求赔偿,遭李某以“狗温顺、孩子自跑受惊”拒绝。随后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违反当地养犬管理条例中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需拴绳的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致犬只失控伤人,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张某祖孙正常玩耍无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李某无法证明损害系孩子故意造成,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800元,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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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这种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并造成伤害的情况,具体有什么处罚规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针对“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这也是本次修订的亮点之一。具体来说,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强制措施的具体适用,会结合行为的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大小综合判断。比如刚才提到的案例中,如果李某未拴绳遛狗导致未成年人受伤,且事后拒不承担责任、态度恶劣,这种情况就属于情节较重,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作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嘉宾宁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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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提醒所有养犬人,牵引绳不仅是约束犬只的工具,更是守护公共安全的一道防线。无论自家犬只平时性格多温顺,出门拴绳都是不能突破的底线。后台也有网友提问:“如果是宠物之间打架,比如我家小狗被邻居家没拴绳的大狗咬伤了,这种情况能索赔吗?责任怎么划分呀?”

当然可以索赔。这种情况的责任划分,核心判断标准是双方养犬人是否尽到了安全管控义务。我再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嘉宾宁苑棋

案例二

2024年8月,王某在某城市重点管理区小区内遛大型拉布拉多犬时,使用3米超标牵引绳且未佩戴嘴套,因牵引绳松弛未能管控犬只。其间,王某的拉布拉多犬挣脱控制,与赵某牵领的泰迪犬争斗并咬伤泰迪犬,致赵某花费医疗费等3200元。赵某索赔遭王某拒绝,王某辩称赵某未避让有过错,双方协商无果后,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全额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当地养犬管理条例中大型犬出户需戴嘴套、犬绳不超过1.5米的规定,未有效管控犬只是事故主因,存在重大过错;赵某已妥善控制泰迪犬,未及时避让仅为一般过失,承担次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法院认定王某承担70%责任、赵某承担30%责任,判决王某赔偿2240元。该判决已生效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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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不是单纯看结果,而是要追溯双方在事件发生前的管控行为是否合规。还有网友留言说:“邻居家的狗每天半夜狂叫,我是倒班医护人员,白天需要补觉,晚上又被吵得睡不着,跟邻居说过好几次都没用,这种情况法律上有办法管吗?”

宠物扰民确实是邻里矛盾的重灾区,而且这也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处理。我给大家分享第三个案例:

嘉宾宁苑棋

案例三

2024年10月,陈某在某城市重点管理区小区内饲养两只博美犬,夜间11点后至凌晨频繁狂吠,严重影响倒班医护人员林某休息,致其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林某多次与陈某沟通无果,向物业反映后问题仍未解决,遂向公安机关投诉。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后先对陈某予以警告,要求3日内整改,但陈某未采取任何措施。警告期满后,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中先警告再处罚的处理方式,既体现了教育引导的原则,也彰显了法律的刚性约束。这也告诉大家,遇到宠物扰民的情况,不用一味忍让,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休息权益。

嘉宾宁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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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提到的这些情况,还有哪些养犬相关的“红线”是大家容易忽略的?

首先,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危险犬只,也就是咱们常说的禁养犬、烈性犬,开云app登录这是明确禁止的。比如藏獒、比特犬、罗威纳犬等,都属于多数城市划定的禁养犬范围。一旦发现饲养烈性犬,公安机关会先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其次,携犬进入禁入场所。像商场、超市、图书馆、博物馆、医院、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都是明确禁止犬只进入的。违反这一规定的,场所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

再次,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养犬人携犬出户时,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粪便的,养犬人必须立即清理干净,否则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这一点看似小事,却直接关系到公共环境卫生,也是维护社区整洁的基本要求。

还有,未按规定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和免疫。地方出台的养犬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单位和个人,应当为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办理养犬登记;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同时还要按规定定期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未办理登记或未定期免疫的,公安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甚至没收犬只。

另外,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或者放任犬只在公共区域随意乱窜、影响公共秩序的,也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比如驱使犬只伤人致轻伤以上的,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嘉宾宁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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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该找哪个部门维权呢?不同的情况是不是有不同的处理路径?

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及时报警。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报警时要尽量清晰说明事发地点、具体行为、持续时间等信息,方便公安机关快速处置;如果现场有条件,还可以提前拍摄好相关照片、视频,提交给公安机关,助力调查取证。

第二,向物业或社区反映。这种方式适用于邻里之间因养犬问题产生的轻微纠纷,比如犬只偶尔吠叫、饲养人偶尔未清理排泄物等。物业公司和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服务和管理组织,有义务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他们可以协助双方进行沟通调解,避免矛盾激化。

第三,提起民事诉讼。这种方式适用于因不文明养犬行为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况,比如被狗咬伤、抓伤,或者财物被狗损坏、宠物犬被他人犬只伤害等。如果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赔偿问题,大家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向犬只饲养人或管理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财产损失费等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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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说:“我养的是小型犬,平时都很乖,有时候在小区里人少的地方,比如凌晨五点到六点或者深夜十一点到十二点,解开牵引绳让狗跑一会儿、活动一下,应该没关系吧?”

这其实是很多养犬人都存在的一个认知误区,大家普遍觉得“人少的时候就没事”,但从法律规定来看,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首先,法律规定“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必须拴绳”,并没有设置“时间段”“区域人流量”的例外条款,只要携犬出户,就必须遵守拴绳规定;

其次,即使是人烟稀少的凌晨或深夜,也可能有居民出行,比如早起买菜的老人、深夜下班的年轻人、突发疾病需要就医的病人等,一旦犬只脱离控制冲向他人,就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再者,犬只的行为具有不可预测性,即使平时很温顺,也可能因为突发的声响、陌生的气味变得暴躁或失控。一旦发生意外,饲养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面临治安罚款,重则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嘉宾宁苑棋

主持人

听完您的解释,就能明白法律条款的设定是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没有例外情况就是为了杜绝任何潜在的风险。

是的,在这里我还想跟大家分享几点倡议:

首先,要做到合法合规到位。主动为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办理养犬登记证,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取得并随身携带相关证明;严格遵守当地养犬管理规定,不饲养重点管理区内的禁养犬只,从源头确保养犬行为的合法性。

其次,要做到安全管控到位。携犬出户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符合长度要求的犬绳,大型犬务必佩戴嘴套,不随意解开牵引绳;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区域和早晚出行高峰时段,避免犬只失控伤人或干扰他人;同时,要加强对犬只的日常训练和管理,及时制止犬只狂吠、扑咬、随地排泄等不良行为。

最后,要做到责任担当到位。主动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的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夜间、午间等居民休息时段放任犬只狂吠扰民;如果不小心发生犬只伤人或纠纷事件,不推诿、不逃避,主动与受害人沟通协商,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也建议养犬人可以为犬只购买相关的责任保险,一旦发生意外,能够有效分担赔偿压力,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嘉宾宁苑棋

主持人

其实,文明养犬从来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关乎法治素养与文明素养的必答题。在人口密集的城市社区里,邻里之间的生活空间紧密相连,每个人的行为都可能影响到身边人的生活质量。我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从来不是单方面的退让,而是每一个人的主动践行。希望今天的节目能让各位养犬人清晰知晓法律底线,自觉践行文明养犬的准则;也希望每一位居民都能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当法治的约束与文明的自觉相辅相成,当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相互理解、彼此包容,我们的社区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安全、舒适、温暖的家园。

嘉宾:广西佳宾律师事务所律师 宁苑棋

发布于:北京市